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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债权追偿权行使案例
作者:张晓雪 律师  时间:2013年05月23日
案情介绍:
为响应国家创业就业政策,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鼓励广大市民创业,并提供贷款。故,很多市民向上海银行贷款,双方签订贷款合同,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作为担保人。但是借款合同到期后,大部分人都未归还,故上海银行要求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履行担保义务。
律师代理:
我们代理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。首先该案数量极大,可以说是借款人来自上海给个市区、镇,律师工作量非常大。代理后我们做了工作计划,首先根据委托人归还的先后顺序进行追讨,因为这里涉及一个时效问题,即我们代替履行还款之后在2年主张代位权,否则无胜诉权。我们先向债务人户籍地发送律师函,目的是中止诉讼时效。接到律师函的债务人,我们要求其签订还款计划协议,律师函被退回的债务人,我们再次电话沟通,告知签订还款计划协议,电话无效的,我们准备起诉。签订还款协议的,还要定时跟踪是否还款,如有违反还款协议马上警告,多次警告仍不履行的诉讼。其次法院判决后的执行问题,不管被告是否有还款能力,待判决书生效后我们都申请强制执行,以免量大导致2年内未执行的风险。
代理结果:
该类案件我们主要还是采取协调方式,根据债务人的经济能力制定还款计划。对于一些态度不积极和下落不明人员采用诉讼方式,因工作按照计划进行,没造成委托人利益受损,截止目前以为委托人追回上百万代偿款。
案件提示:
作为该类案件代理人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和工作细节。时间节点关系到时效问题,工作细节就是把每个债务人的还款记录记清,及时催促未按照还款的,还款数额和尚欠金额定时和委托人核对,强制执行情况清楚记录等。